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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启斌:坚持党建引领努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张湾区人大常委会 www.zhangwan.gov.cn

2020-08-03 16:31:00 来源:本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对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一、深刻理解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基层是人民群众生活休憩的家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为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稳固社会治理的基础支撑。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回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对于我们有效应对风险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从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全面勾画了推进新时代全省城乡基层治理新蓝图。市委五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十堰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抓好“做强街镇、夯实社区、提升乡村”三项重点工程,建强用好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立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社区吹哨、干部报到”制度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制度,推动基层治理集成化、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加快构建“多元主体、多元平台、多元服务”的多元共治体系。

  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责任。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决定》、区委《关于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坚持以高水平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夯实夯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思想根基

  (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新趋势,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社会矛盾趋于复杂。当前我国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社会矛盾体现为不同利益主体的多种利益诉求相互激荡,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及公共事务的多样性对社会稳定构成挑战,治理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势在必行。

  2、群众诉求更加多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更加强调从单纯行政管理转向全方位服务,从提供大众化服务转向个性化服务,从保障治安稳定转向提升幸福指数。

  3、信息传播更加快捷。新媒体的蓬勃发展,既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新情况新问题,也为舆论监督和交流沟通提供了新的平台与渠道。信息化、网络化提高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助于提升服务管理能力,也有助于群众更好地反映情况、行使监督权力。充分运用新媒体助力社会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二)疫情防控期间暴露出来的短板,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新考验

  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城乡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在这场大考中,既反映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也暴露出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一些短板弱项。

  1、组织体系不够健全。新型小区有物业公司协助管控,而杂居型、散居型小区既没有物业公司,也没有建立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普遍较弱,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百米”还没有完全贯通。

  2、发动群众不够充分。社区干部平常忙于事务性工作,组织动员市民不够,很多应由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工作,都因为没有发动市民参与而由社区干部大包大揽;有些需要市民义务参与的事项,也因组织难度大而没有认真组织,忽视了市民的组织发动和参与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比如在疫情防控前期主要靠街道、社区干部,后期主要靠下沉党员干部,出现了“党员干部干、群众揣手看”“上得了楼、敲不开门”等现象。

  3、社会组织不够完备。水电维修、病毒消杀等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社区干部因无技能而无能为力,需要整合社会力量,培育各种类型的专业化社会组织。

  4、智慧管理跟不上。智慧管理平台建设较为滞后,对居民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为了身份证号码这样的基础信息,要一遍遍打电话甚至三番五次上门调查,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

  5、基层保障有欠缺。部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为疫情防控需要,各社区有偿聘请了一批社会志愿者,购买了大量防疫物资,疫情过后普遍存在债务负担过重的问题。

  (三)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创新的经验,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思路

  2018年7月区委《关于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全区深入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创新了“社区大党委”“三治融合”“三事分办”“红色物业”“一包50户”等一大批鲜鲜活经验。实践证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

  1、创新工作理念。要彻底转变工作理念,变“社会管理”为“社会治理”,变“单向治理”为“双向互动”,变“一元独治”为“多元共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深化源头治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共同协商社会事务、共同投入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小区物业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现代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2、回归社区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能是宣传法律政策、办理本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但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是社区干部还是网格员却承担了拆违治乱、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城市管理等大量行政事务性工作,没有精力去组织居民、发动居民和服务群众,偏离了主责主业。要加快建立完善村、社区工作职责清单和行政事务准入制度,切实厘清区直部门和村、社区之间的权责边界,解决好社会治理中的缺位越位错位问题,引导基层组织回归主责主业。

  3、转变治理方式。要顺应时代发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转变治理方式,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等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等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准确把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社会治理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长期的系统工程,核心任务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一)坚持党建统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和根本,必须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构建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牢牢把握基层治理的正确方向,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龙头”。

  2、发挥好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要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支持,引导党员结合自身岗位和兴趣特长,组织居民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创文创卫、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

  3、完善城乡社区党建网络体系。要主动适应城市规模迅速扩张、人口流动性明显增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利益主体不断分化带来的新变化,加快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小区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建设,及时跟进占领商圈楼宇、园区市场、互联网等新业态,逐步形成街道、社区、小区、网格四级联动的组织体系。

  4、积极拓展党群服务中心功能。要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载体,盘活整合闲置办公资源,拓展卫生健康、文体休闲、托管教育等社会服务功能,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开放式的平台。要抢抓“5G、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科技创新机遇,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打造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社会治理智慧化平台。

  (二)坚持系统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绝不是让党组织大包大揽,来承担和解决社会治理中的所有问题,而是通过党组织的引领,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引导多元主体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1、健全完善业委会和物业组织。要加快业委会组建,加强物业企业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多方联动机制。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加快组建党组织,打造“红色物业”。城中村安置区、老旧小区、杂居型小区、农村社区,也要尽最大努力引进物业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分担社区的治理压力。

  2、大力发展志愿组织。志愿者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要充分总结志愿者招募的经验,积极引导辖区居民、驻区单位常态化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定期开展优秀志愿者评比活动,激发党员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内生动力。

  3、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通过免费提供活动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群众成立文体娱乐、健康养生、教育培训、公益慈善、电器维修等各类社会组织,使其成为社区开展公共服务的重要补充。

  (三)坚持依法治理,推进联动联防联控

  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中,务必要遵循法治思维,用法律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避免出力不讨好现象的发生。

  1、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推动协商民主常态化、制度化,有序引导群众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特别是城乡低保、特困群众救助、涉民惠民资金管理使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组织群众通过民主议事和社会协商自己议、自己定、自已办,提高对居务管理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2、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城乡社区党组织要坚持“按流程办事、按规矩用权”,认真落实党务、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职能部门、社会群众“多元一体”监督机制,该向群众报告的应及时报告,该向群众公开的要坚决公开。同时,要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谨防黑恶势力向党组织渗透。

  3、畅通基层民意诉求渠道。要充分发挥党代表工作室、人大代表之家、政协委员联络站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要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引导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在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把各种社会治理隐患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坚持源头治理,做实网格治理体系

  重点是要抓好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中心户长)、志愿者等队伍建设,优化调整大网格,科学设置小格区,全面落实“一包50户”工作机制,推动网格化治理向小区延伸、向楼栋下沉,夯实城乡社区+网格+格区(楼栋)三级网格治理体系。

  1、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在原有网格基础上划分了很多“小网格”,发挥了很好作用,但也存在覆盖居民户数过大、下沉干部兼任网格长等情况。要配强城乡社区“两委”干部,统筹用好网格员、楼栋长(中心户长)、志愿者、物业公司(业委会)、驻地单位“五支力量”,调整优化网格设置,整合充实工作人员,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层社会治理需要。

  2、推动机关党员下沉。要建立完善“机关联系基层、党员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推动落实机关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常态化制度,实行机关党员干部平时就近下沉居住地村(社区)报到,有重要工作由单位党组织统一派遣到包联村(社区)报到,打造不走的工作队、突击队。

  3、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各街道要加大城乡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信息技术、应急管理、社会调解等专题培训;要为社区干部、网格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创造条件,分期分批选派他们到区内或外地社会治理先进社区挂职锻炼,进一步开阔工作视野、提升专业能力。(作者系张湾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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